網上購物條款及細則
本條款及細則適用於閣下瀏覽及使用本網站,以及透過本網站向 ASM AMUSMART LIMITED(下稱「AMUSMART」或「我們」)購買貨品或服務之交易。 請於使用本網站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使用本網站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條款及細則的約束。
一、訂購條款
- AMUSMART 將盡合理努力確保網站所列貨品的價格、資料及尺寸均為準確及最新,惟我們保留隨時更改貨品價格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所有訂單須經 AMUSMART 按存貨供應情況決定是否接納。
- AMUSMART 將盡合理努力確保網站所列貨品的供應。如任何貨品缺貨,我們保留以相同種類及價格之貨品替代的權利。
- 所有訂單須視乎貨品供應情況而作最終確認。如我們未能提供任何已訂購之產品或服務,有權拒絕接受該訂單。
- 貨品價格以訂單確認當日之價格為準。
- 本網站所顯示的產品照片及圖片僅供參考,實際產品在大小、尺寸及顏色上或存在差異。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詮釋。
二、送貨條款
- 閣下提交訂單即表示同意按指定價格購買相關產品。訂單一經提交,不得取消,即使 AMUSMART 尚未接納或拒絕該訂單。
- AMUSMART 網上商店之送貨服務範圍現涵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地區。
- 訂單主要經由順豐速運派送。
- 如因地址錯誤、郵箱不正確、送貨失敗或收件人拒絕接收而導致訂單被退回,我們可安排重新送貨,惟閣下須承擔相關重發運費,已付運費不予退還。
- 澳門訂單之運費、關稅、稅項及相關費用均由閣下負責。訂單或因清關程序而被開啟,AMUSMART 不接受以此作為退貨理由。
- 請於訂單中提供有效之手提電話號碼,以便接收順豐速運發出之取件通知短訊。
- 實際送貨日期以順豐速運之安排及通知為準。順豐速運收取貨品後,AMUSMART 對其後之安排不承擔任何責任。
- 閣下須於順豐速運發出取件通知短訊起計 3 天內到指定服務點提取快件,逾期未取之快件將由順豐速運回收。閣下須自行致電順豐客戶服務熱線 (+852) 2730 0273 重新安排取件。
- 如貨品到站後 5 個工作天內仍未提取,AMUSMART 有權收回貨品並取消訂單,不作另行通知。如欲重新安排送貨,閣下須承擔一切衍生費用。
- 取件時,收件人須核對收件資料方可提取貨品。
- 如送遞人員對收件人之年齡有所懷疑(未滿 18 歲),有權要求收件人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或年齡證明。
三、自取條款
- 貨品備妥後,閣下將收到確認電郵。
- 閣下可於營業時間內前往 ASM 荔枝角門市取貨(營業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6 時 30 分)。
- 請妥善保存訂單號碼。取貨時須向職員提供訂單號碼及聯絡電話以供核對。
- 任何人士如能提供正確之訂單號碼及聯絡電話,將被視為獲授權代表取貨。
- 門市將於貨品到店後保留 7 個工作天。如未於限期內提取貨品,將視作放棄取貨權利,訂單將自動取消,AMUSMART 不接受任何追討、賠償或退款。
四、註冊與賬號安全
- 透過本網站下單前,閣下須先行完成註冊。註冊時:
- 必須提供準確、完整及最新之註冊資料;
- 授權 AMUSMART 假設使用閣下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網站之人士為閣下本人或獲授權代表。
- 閣下須負責確保用戶名稱及密碼之安全,並對使用該密碼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AMUSMART 對因閣下未能遵守上述規定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AMUSMART 有權全權酌情拒絕或終止任何顧客之註冊。
- 如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請立即致電 +852 3700 5780 聯絡 AMUSMART 客戶服務部,或透過 https://www.asm.com.hk/ 自行更新,以確保有效溝通。
- 閣下須對登入後所下之每張訂單負責,並同意就任何第三方因未獲授權使用閣下賬戶而提出之索償,對 AMUSMART 作出賠償。
- 如發現任何未獲授權使用賬戶之情況,請立即通知我們。
五、資料保護
AMUSMART 致力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並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之政策及措施,均符合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規定。詳情請參閱 AMUSMART 私隱政策。
為提供服務,我們或不時要求閣下提供可識別個人身份之資料(「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年齡、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電郵地址、信用卡資料、銀行賬戶號碼、教育程度、職業、家庭收入、興趣及喜好活動等。
六、不可抗力
如因火災、水災、意外、暴動、戰爭、政府干預、禁運、罷工、勞資糾紛、設備故障,或任何其他超出 AMUSMART 合理控制範圍之原因而導致履約延誤或未能履約,AMUSMART 概不負責。
七、條款修訂與爭議處理
AMUSMART 保留按其絕對酌情權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AMUSMART 保留最終決定權。
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